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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,這二個人,這二件事,讓我難過到極點!
一個是最挺我的陳爸(陳俊朗)一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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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,這二個人,這二件事,讓我難過到極點!
一個是最挺我的陳爸(陳俊朗)一個是我那為保護社會安全而犧牲自已的李承翰學弟(與我兒子同期畢業)!

在社會公益這塊領域,我不敢發誓我以後會比陳爸你做的更好,但我會更努力的將我所學及所有,去幫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~~

至於學弟,看著你在死前仍然奮力制服歹徒,讓我淚流滿面的無法不已,學長敬佩你的敬業及執著。我希望你的犧牲,可以換來大眾對於執法安全的認知,重新修訂警械使用條例,並將執法的專業領域的裁量空間之判斷,保留給社會各界專業人士去評量正當與合理性及比例原則,不再由法界人從字裡行間的去說文解字(就如同法官們及檢察官們不懂交通專業,因此專業單位就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判斷交通事故的肇責),因為這個惡法,無用的使用條例,無形扼殺了執法人員的專業判斷,也造成學弟你會用如此危險的方式去處理這件事,更造成許多執法人員無法順利執法、更不敢合理的使用警械,更造成許多無辜的百姓因此而傷亡。
學弟你的犧牲,希望喚醒行政及立法單位的重視,儘快的將「李承翰」條款通過!成立「執法人員使用警械事故鑑定委員會」,及配合修訂警械使用條例,保護所有需要被保護的人民,那麼你的犧牲,才是值得的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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